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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汽车常识
六大交通陋习及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
违法规定
罚款金额
违法记分
变更车道影响其它车辆行驶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100元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变道不打转向灯 )
《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200
1分
交通阻塞路口不依次等侯
《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200元
2分
违反警告标线指示
《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100
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
《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
200元
驾车时接拔手持电话
《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50元
2分
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100元
2分
城市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50元
不戴安全头盔
《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100元
2分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安全法》第六十三条、八十九条
10元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处罚标准:

违法行为
违法规定
行政处罚和罚款金额
违法记分
酒后驾车
《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罚款
12分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2分
醉酒后驾车
《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500元
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
《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200元
12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200元
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200元
6分
超越正在超车车辆
《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200元
3分
右侧超车
《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00元
3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
《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1000元
12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200元
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
《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1000元
6分

摒弃六大交通陋习

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

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